本报讯(记者 海轩)6月9日,一名本澳女子(郑某)到本局自首,称其为了金钱利益,与一名内地男子(王某)假结婚,以协助其取得澳门居民身份。
经查问,郑某供称于2015年在内地认识王某,王某向其提议假结婚并承诺给予100,000元人民币作为报酬,至2021年王某取得澳门居民身份,但王某至今没有兑现承诺,故自首投案;警员于6月10日在青茂口岸截获王某,其否认假结婚。
综合调查所得,有强烈迹象显示郑某和王某均涉嫌触犯第16/2021号法律第78条“为取得许可而虚伪作出并主张某些法律行为”罪及第76条“关于身份的虚假声明”罪,案件移送检察院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