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大林)日前,治安警察局人员于马六甲街一带进行反罪恶行动,发现某大厦单位怀疑有人进行不法赌博及不法经营麻将场所。
警员于6月25日到上址进行调查,在单位内发现4名女子进行麻将耍乐,期间,一名单位男负责人到场,经查问,其称于本年4月开始,以每月13,500港元租用上述单位经营麻将场所,并以每小时100澳门元的方式收取费用,经营至今共获利约10,000澳门元;另外,四名女子均承认在上址进行麻将赌博。
涉案男负责人为50多岁本澳居民,其涉嫌触犯第20/2024号法律第14条“不法经营麻将”罪;同时,上述四名女子因参与麻将赌博,均涉嫌违反第20/2024号法律第25条“不法麻将赌博”之规定,案件送交检察院侦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