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屋夹屋移转法今年九月一日生效。
《经济房屋及夹心房屋的楼宇独立单位的移转制度》法案主要修改在于简化及加快批给程序,法案建议直接从责任管理、使用和开放国家土地的实体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取得国家私产土地上建造的经济房屋及夹心房屋的独立单位,而非从承批人房屋局取得,取消以往将土地租赁批给所衍生的权利赋予房屋局,但对预约购买人的保障没有影响。议员林宇滔认为,法案削弱了政府对经屋的监管,希望日后在行政上可以填补空白。罗立文指,自二零一八年起将超过一亿元公共工程数据上载至公建局网站,目前有五十项工程进行当中,每个合同、地盘有独立数据上载于公建局网站,公众可查阅。
议员陈浩星及高锦辉在表决声明中表示,对该法案投下赞成票,认为该法案理顺了现有制度,又没有对小业主的权益造成影响,更直接到位地提高效率,让经屋、夹屋更有效管理,有助房屋政策进一步完善及发展。林宇滔对该法案投下反对票,他认为应该在《经屋法》和《夹屋法》上作出相应的条文修改,而不是在目前经屋已落成后,要求立法会以橡皮图章形式通过相关修改;而且,在其他措施上也看不到可以提升兴建经屋的效率,他认为是次修法只是政府一厢情愿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