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春列席立法会全体会议,议程为一般性讨论及表决《小贩管理制度》法案。
本报讯(记者 大林)立法会全体大会18日一般性表决并通过《小贩管理制度》法案。法案建议引入“公开竞投”的发牌机制,按评审标准对竞投者评分,以鼓励及甄选合适的经营者进入市场。列席会议的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表示,小贩行业不断萎缩,由最初的3,000多人持有小贩准照,至今式微至568人,目前的准照持有人普遍年龄已高,超过八成已年届60岁或以上,当局希望透过修法鼓励新经营者入场。他强调,小贩与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亦是很多人的生计,政府没有“只管不帮”,或让他们“自生自灭”,反而是希望透过法律制度的完善,令相关行业及服务一直传承。
张永春引介法案时表示,现时本澳规管小贩的法例于上世纪七十、八十年代制定,有关制度已明显不符合本澳现今社会的发展及实际情况。因此,特区政府经充分听取社会意见,并参考邻近地区的小贩管理制度及第6/2021号法律《公共街市管理制度》,制定了《小贩管理制度》法案。
法案规定由市政署负责管理小贩业务,为此,除公共部门或实体举办及管理的活动,以及私人实体在获许可下属临时性的零售或提供服务的活动外,凡于公共地方零售或提供服务的活动者,均须事先取得市政署发出的小贩准照,而法案亦赋权市政署采取各项措施监察小贩的经营情况及维持经营秩序。
法案建议引入“公开竞投”的发牌机制,按评审标准对竞投者评分,以鼓励及甄选合适的经营者进入市场,而有关小贩准照的竞投申请及续期程序将由补充法规订定。
法案明确规定小贩准照不得移转或出租,且每名小贩只可持有一个准照;另为加强对小贩业务的管理,法案订明准照持有人须遵守的一系列义务,并调升相应罚款金额,以及规定市政署可注销严重违规者的准照。
他并提到,为配合新制度的实施,法案订定了各项过渡措施,尤其包括让现有小贩准照持有人可在指定期间内申请继续持有准照,或申请将准照移转予符合资格的人士等,而相关准照持有人均将过渡至适用新的《小贩管理制度》。
会上多位议员关注政府对小贩行业的未来发展规划,并问及为何市政署对长期空置摊档不作竞投。张永春响应表示,小贩同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亦是很多人的生计,政府希望透过法律制度的完善,令相关行业及服务可继续发展,并指,街市管理制度与小贩管理制度于2018年作公开咨询,虽然两份法案可同期提交,但政府希望先让街市管理制度法案生效,看到执行的实际效果后,才提交小贩管理制度法案,以让政府深入思考小贩行业的发展及管理问题,强调“政府始终无谂过让街市、摊贩自生自灭。”
张永春指出,本澳小贩行业不断萎缩、人数减少是事实,但当局不会发流动小贩牌、亦不会在非小贩区设小贩摊档。现时本澳有568名小贩,且超过八成、即477名小贩已超过60岁,而该法案的对象则面向568名小贩;另一方面,澳门亦不适宜在非小贩区增加小贩摊档,若偏远地区设摊档必无人想申请;若于旅客多的地方设摊则必定造成挤迫,环境不适宜。至于有指小贩摊档长期空置不作竞投,他解释,传统街市及摊贩正面临转型期,加上小贩管理制度正在修法,希望有更完善的制度再推出摊位竞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