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推新轮临时产假报酬补贴计划

申请期追溯至去年五月底
澳门政法报 2024年06月24日

政府拟推新一轮临时性产假补贴计划。

  本报讯(记者 大林)政府已完成检讨“产假报酬补贴措施”,拟推出新一轮临时性的“产假报酬补贴计划”,并设追溯期。数据显示,在“产假报酬补贴措施”的三年过渡期内,获批补贴的本地女性雇员共1,360人,批出补贴金额约1,430万澳门元。社会协调常设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协调员、劳工局局长黄志雄透露,“产假报酬补贴计划”的申请期会追溯至2023年5月26日,其强调不论有没有补贴计划,现时所有雇主都必须提供70日有薪产假。

  社会协调常设委员会17日上午假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五楼莲花厅举行本年度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由委员会主席、经济财政司司长李伟农主持。会上,政府代表向劳资双方介绍产假报酬补贴措施的检讨情况,以及新一轮临时性的“产假报酬补贴计划”的内容,以听取劳资双方意见。

  会后,黄志雄提到,于2020年5月26日起生效的第8/2020号《修改第7/2008号法律〈劳动关系法〉》,将产假由56日调升至70日,并就产假报酬设置为期3年的过渡规定,透过向合资格的本地女性雇员发放上限为14日基本报酬的产假报酬补贴,以保障她们在产假期间的收入,同时让雇主逐步适应调升产假日数所带来的经济支出。随着产假报酬补贴的三年过渡期于2023年5月25日届满,特区政府依法对“产假报酬补贴措施”进行了检讨,经综合分析补贴措施实施的相关数据,显示补贴措施对中小企提供了合时的财政支持,且在过渡期内分娩的本地女性雇员的雇主,大部分已履行支付70日有薪产假报酬的责任,故相关法律过渡已顺利完成。为体现特区政府重视女性雇员的权益,体恤中小企的经营情况,以及积极响应社会诉求,政府决定推出新一轮临时性“产假报酬补贴计划”,让合资格的中小企可向特区政府申领产假报酬补贴。

  产假报酬补贴三年过渡期批出补贴逾千四万

  劳工局及社会保障基金公布的数据显示,在“产假报酬补贴措施”的三年过渡期内,获批补贴的本地女性雇员共1,360人,占同期在澳分娩成为母亲的本地雇员总数仅16.7%,批出补贴金额约1,430万澳门元;获批补贴的申请人来自567个雇主实体,当中超过八成属中小企(465个),涉及的申请人共713人,占总申请人数52.4%;同期,劳工局处理涉及产假事项的劳资纠纷中,仅有两项次需送法院处理。

  黄志雄指出,由于“产假报酬补贴措施”逾八成获批补贴的企业属于中小企,故此,新一轮临时补贴计划同样会以100人以内的企业作为申请条件,而申请期亦会追溯至2023年5月26日到明年底结束。有关计划将透过行政法规的规定,待有关法规通过后,会对外公布具体的申请条件。

  社协资方代表、中华总商会副理事长黄国胜表示,资方表示赞同政府推出新一轮临时性的“产假报酬补贴计划”,但资方提出两点建议:一是因应“产假报酬补贴措施”过渡期为三年,希望是次临时性补贴计划同样为期三年;二是建议政府在新一轮临时性补贴计划优化补贴对象,其中包括排除超过100人的企业,资方认为有许多企业如清洁、保安等需要聘用大量外雇,但这些企业并非大企业,故资方希望可以把补贴对象由不超过100人的企业优化为不超过100名本地雇员的企业。

  至于社协劳方代表、工联副会长冯家辉则表示,劳方建议政府应适时讨论和研究如何更长远保护孕产妇的劳动权利和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