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就职宣誓法法案完成讨论

澳门政法报 2024年05月13日

修改就职宣誓法法案签署意见书。

  本报讯(记者 大林)立法会第一常设委员会完成讨论修改就职宣誓法法案,并签署意见书。委员会主席李静仪会后表示,对于落实维护国家安全法及行政长官选举法有关宣誓的规定,委员会认为今次法案内容合适。

  法案建议将行政长官选委会委员纳入宣誓主体,她引述政府解释选委在行政长官选举中担任政治职务,委员会认同增订选委以签署书面声明方式宣誓,亦关注具体落实执行情况。

  立法会小组会5月7日完成讨论修改《就职宣誓法》法案。立法会第一常设委员会主席李静仪会后表示,审议法案过程中,着重了解修改后实际执行上可能面对的情况及场景,如主观上抗拒宣誓者会丧失就任资格,并不得安排重新宣誓。法案亦考虑到行政长官选委会委员在选举中担任政治职务,因此将纳入宣誓主体,小组会成员认为内容对于落实相关宣誓规定内容适合。

  李静仪又称,经分析法案后,委员会认为对于落实维护国家安全法以及行政长官选举法有关宣誓规定而言,这次法案的内容都是适合的。明确在法案上写了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在接受职务时用签署的方式,对于宣誓人选用公开亲身或是签署方式,法案都有明确列举了那些不同职位会用不同的方式,这不是选项。

  李静仪又表示,小组会已就法案签署意见书,未来生效后,当选委会委员名单在特区公报刊登后,便会尽快安排宣誓,确保委员任期不受影响。

  另外,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完成讨论修改民事登记法典法案,并签署意见书,将交立法会大会细则性审议。委员会主席黄显辉会后称,修改文本的新内容,包括民事登记电子化,市民可利用电子方式递交申请或声明等;另外,涉及出生和死亡登记,医疗机构亦可以电子方式通知民事登记局,政府相关部门的数据会互联互通,而民事登记局发出的通知,亦可用电子方式处理。

  黄显辉又称,法案亦可让市民透过私人公证员,在本澳任何地方主持婚礼,方便新人选择结婚地方和登记。他表示,政府原本计划法案六月一日起生效,但委员会担心时间紧迫,希望适当延长生效日期,以便有更多时间做好准备。委员会建议法案生效日期为七月一日,而涉及有未成年子女的两愿离婚,有关的生效日期则建议于明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