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桂英)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修改饮食及饮料场所发牌程序〉》行政法规,新增工程预先准照制度,符合特定条件的申请,在提交齐备文件及缴费后,翌日即可开展装修工程。而新的一站式发牌程序全程采以电子方式,申请人可透过「商社通」电子平台提交所需数据。市政署表示,这次修改行政法规可解决过去经营者「交空租、等动工」两个大问题,强调未来发牌快与慢,全掌控在市民手上,而非政府。
为响应社会关于提高饮食及饮料场所一站式发牌审批效率的诉求,优化中小企业的营商环境,特区政府修改有关发牌程序的法规,透过缩减各部门作业期间并结合电子政务优化跨部门协作流程,进一步提升行政效率。
《修改〈修改饮食及饮料场所发牌程序〉》行政法规主要内容包括:
一、新的一站式发牌程序全程以电子方式进行,申请人透过「商社通」电子平台提交所需数据,市政署及其他参与实体亦透过「商社通」传送数据、发表意见及回复申请人。
二、缩短发牌程序参与实体发表意见的期限。土地工务局发表意见的期限由现时二十个工作日缩减至十八个工作日,其他参与实体发表意见的期限亦由现时十五个工作日缩减至五个工作日。
三、过去申请人需自行向消防局提交检查消防系统的申请,法规将此环节纳入一站式发牌程序,该环节最快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新增工程预先准照制度,符合特定条件的申请在所需文件齐备及缴费后翌日,即可开展装修工程,无需等待正式工程准照的发出。
五、鉴于法规引入各项加快程序措施可更快进行场所检查环节及发出正式牌照,故法规建议取消现行检查前的临时牌照制度。法规自今年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员会委员杜淑仪表示,按照现时法规饮食及饮料场所发牌法定时间为四十九个工作天,而去年共发出一百一十个牌照,平均使用时间为三十七个工作天,这次修改行政法规除了尝试缩短发牌时间,亦引入工程预先准照制度,可解决过去经营者「交空租、等动工」两个大问题,而未来收则亦由经营者自行拣选时间,即未来发牌快与慢,全掌控在市民手上,而非政府。
鉴于引入各项加快程序措施,法规已建议取消现行检查前的临时牌照制度,杜淑仪补充,在法规生效后首九十日,经营者仍可使用旧制度申领牌照。署方将推出图文包和详细信息教导如何使用新的一站式发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