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王瑛玮8日介绍,“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公安机关集中侦破“网络水军”案件147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85人,依法关停“网络水军”账号21万余个、非法网站185个,清理网上违法有害信息12.7万条,解散涉案网络群组6.3万个,有效净化了网络环境。
公安部8日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重拳打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网络违法犯罪取得的成效情况。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政委孙劲峰介绍,“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突出表现形式包括造谣引流、舆情敲诈、刷量控评、有偿删帖等,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网络水军”专项工作,今年已累计侦办相关案件339起,超过历年的全年侦办案件总数。
孙劲峰表示,下一步,公安机关将聚焦“网络水军”突出问题,按照“以打开路、以打促治”的思路,依法严厉对“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实施集群打击,全力挤压“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空间,切实维护网络公共秩序。
此外,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期间,针对不法分子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偷拍群众隐私并网上传播售卖等严重侵犯人民群众隐私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组织开展集群战役,侦破案件7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23人,捣毁制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窝点48个,查获相关器材及零部件8.6万件。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二级巡视员孔长青表示,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和信息技术的快速更新,利用互联网新技术的新型网络犯罪形式层出不穷,为各类网络犯罪提供支撑的网络黑产相互交织形成复杂生态体系,危害日益突出。
“百日行动”期间,公安机关将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违法犯罪活动作为“百日行动”重点工作之一,侦破了一批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件,依法惩处了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捣毁了一批非法生产、销售窝点,缴获了一大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零部件。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长李彤表示,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涉嫌违法犯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被法律法规所禁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请广大群众不购买、不转让、不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在工作、生活中注意个人隐私保护。如发现个人隐私被偷拍偷窥传播,要第一时间报警。
(翟翔 熊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