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瑞特) 一名本地男子涉嫌于早年以3万元报酬与一名内地女子假结婚,并冒认女方与他人所生女儿的亲生父,成功协助女方两母女取得本澳证件。直至近年该男子与一名内地女子再婚,并向身份证明局申请对方来澳时,局方翻查资料时发现有可疑,通知治安警揭发事件。
涉案本澳男子,姓骆,现年49岁,报称建筑工人;涉案女子,姓蒋,现年52岁,原内地居民,已取得澳门居民身份证。案情指,骆某因为经济困难,2006年收取当时为内地居民的蒋女3万澳门元报酬,与对方假结婚以协助其来澳定居。2011年,蒋女与他人生下一名女儿,骆某冒认婴儿的亲生父亲并办理出生登记,令对方两母女均取得澳门居民身份。骆某2012年与蒋某离婚,再于2018年与另一名内地女子结婚,并申请对方来澳,身份证明局在复核两人婚姻关系和背景资料时,发现骆某前一段婚姻有可疑,转交治安警调查。
警方传召两人前往警局录取口供,蒋某否认犯案,但骆某则和盘托出全数招认,当局以为获得许可而虚假作出或主张某种法律行为罪将两人移送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