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破假结婚案拘3人。
本报讯(记者 桂英)一名内地男子为方便进出本澳,透过网友介绍,支付逾10万报酬及介绍费,与一名本地女子假结婚。早前,该名内地男子因涉诈骗被司警移交至治安警跟进处理,治安警在进行查问期间,发现其对“妻子”的情况一问三不知,最终揭发假结婚一事。
涉案“假丈夫”姓闫,50多岁,持通行证探亲签注,报称商人,其“假妻子”姓邓,50多岁,澳门居民,报称美容师。同案被捕的还有一名姓郑“女中介”,40多岁,澳门居民,报称无业。
案情显示,本月1日,治安警察局跟进一宗由司法警察局转介的诈骗案件时,发现案中内地男子闫某与一名姓邓本澳女子缔结婚姻,但查问后发现其对于邓女的生活及工作情况一无所知,怀疑当中存有不实婚姻关系。
经查问,闫某承认此前透过网上软件认识另一名姓郑的本澳女子,并在对方介绍及协助下,于2023年4月与邓女缔结虚假婚姻,目的是方便自己在本澳探亲及定居。其同时供称已向邓女及郑女分别支付了约74,000元人民币假结婚报酬和30,000元人民币介绍费。
本月2日,警方成功传召邓某及郑某前往警局协助调查,当中邓女否认指控,声称与闫某有以夫妻形式共同生活;而郑女则承认协助闫某及邓女缔结虚假婚姻,并从中收受金钱利益。
综合警方调查所得,鉴于有强烈迹象显示涉案的闫某、邓女及郑女均涉嫌触犯第16/2021号法律《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许可的法律制度》第75条“伪造文件、使用或占有伪造文件”罪,警方已对三人落案起诉并移送检察院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