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阳瑜表示,旅院更名旅游大学将带来更多有利条件,其中一个有利条件是在邻近地区、尤其横琴设立校区,这是政府希望达到的短中期目标。
本报讯(记者 桂英)立法会全体大会5日细则性讨论并表决通过《澳门理工大学法律制度》和《澳门旅游大学法律制度》法案。该两部法案均由今年4月 1日起生效,并设有过渡规定,届时旅游学院将更名为旅游大学,旅大教职员采取“新人新制,旧人旧制”,确保原有工作人员的权利不会因为适用新的人员通则受损害,而理大人员将适用新的专有人员通则。
《澳门理工大学法律制度》 及《澳门旅游学院法律制度》法案主要规范两所高校的组织及运作的基本框架。根据法案,两所高校均享有学术、教学、行政及财政、财产及纪律自主权。校监为行政长官,监督实体为社会文化司司长。至于两所高校的章程(章程包括管理及运作规则、组织架构等)、学院通则及人事通则,由补充性行政法规订定,并须经行政长官核准。
会上讨论法案期间,多名议员关注两所学校的采购程序、人员招聘及晋升等问题。列席会议的社会文化司司长欧阳瑜回应表示,现时理大共有 37名特聘教授,当中本地教授占 20人,外地教授 17人。她强调,大学不可避免要聘请外来员工,例如在本地未能招聘,便会聘请外地人员。而且,大学要培养顶尖本地学生,必定要有顶尖的教学人员,但若同一分数或同一水平必定会聘请本地人,而理大现时外聘员工只是占全体员工 9%,比例不算高。
至于工程采购方面,欧阳瑜称,学校是按政府采购工程相关法律制度开展。理大校长严肇基补充称,校方在采购及招聘方面均设有投诉机制,以及参考公职做法,设机制供投考人投诉。
两部大学法案有两处不同之处。在法案生效后,旅游学院将更名为旅游大学,同时现有人员采用“旧人旧制、新人新制”, 现有人员继续受现行制度、通则及原有劳动合同条款规范,但不影响该等人员选择适用新通则。至于理大人员则适用新的专有人员通则。
欧阳瑜称,旅院更名旅游大学将带来更多有利条件,其中一个有利条件是在邻近地区、尤其横琴设立校区,这是政府希望达到的短中期目标;设立校区后,首要职责是要培养大湾区旅游相关的专业人才,长远希望做到为国家培养旅游相关人才。
旅游学院院长黄竹君补充指,学校改名为旅游大学后,未来需要在学科建设下功夫,现时内地对研究生和博士生有很大需求,她希望加大学科建设,增加新课程。因应学校将在横琴和大湾区有大发展,校方会扩大收生,并在师资团队建设多下功夫。
另外,会上亦有议员问及日后本澳三间公立大学的教职员工的收入水平会否趋同。欧阳瑜表示,本澳三间公立大学教职员工的收入水平不会一致,全世界也是如此,以澳门大学为例,特别是研究教授或讲座教授,越高级的职位,薪酬待遇亦不同,由于部分科目在全球竞争很大,学校为了聘请最好的老师,提出的薪酬就会越高。她指出,即将更名为旅游大学的旅院提供文旅领域的高等教育及职业培训,有较强职业导向;理工大学则属应用型高校,主要培养应用型人才;而澳门大学定位是国际化综合性公立大学,尤以学术研究为重点。每间高校定位不同,教师的薪酬待遇亦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