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拾遗不报就逮

澳门政法报 2025年07月28日

  本报讯(记者 大林)7月22日,治安警察局接获一名市民报案,指其于皇朝区某酒店大门台阶上遗留一个手袋,内有个人证件、一只手表及64,000港元筹码,经寻找不果,怀疑被人拾获及据为己有,合共损失约140,000澳门元。

  警员透过“天眼”及酒店监察系统锁定一名涉案男子,并于7月24日在司打口某酒店将其截获。经查问,男子承认因一时贪念拾取有关手袋,并将有关证件弃置在酒店附近车辆的车底,但声称在手袋内没有发现任何筹码。警员随后在男子房间内及酒店附近车辆的车底起回相关手袋、手表及证件。

  涉案男子为约40岁内地居民,其涉嫌触犯《刑法典》第200条“在添附情况下或对拾得物、发现物之不正当据为己有”罪,案件移送检察院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