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晓阳)7月3日凌晨,治安警察局人员巡经慕拉士大马路时,发现行人道上两个铁栏明显损毁,且附近留有疑似汽车碎片,怀疑该处曾发生交通事故。未几,该局接报水坑尾街发生交通事故,警员到场发现一辆撞上石壆及花圃的轻型汽车。涉案男驾驶者声称较早前驾车行经慕拉士大马路时发生事故后,但未有报警处理,随后驶至水坑尾街时,疑因车辆制动系统故障再次发生交通事故,此时车辆已无法正常行驶,故报警求助。涉案男驾驶者经酒精测试,结果为1.09克/升,属受酒精影响下驾驶。
经调查,涉案男驾驶者承认于7月2日晚上在内地消遣时曾饮用酒精饮料,及后回澳驾车返回住所时两度发生交通事故。
涉案男驾驶者为30多岁本澳居民,其涉嫌触犯《道路交通法》第89条“逃避责任”罪,案件移送检察院侦办。
另外,由于涉案男驾驶者驾驶时未能控制车速引致交通事故,且在受酒精影响下驾驶,其涉嫌违反《道路交通法》第32条“减速”及第96条“受酒精影响下驾驶”,该局已对其作出相应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