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葡消费者组织深化合作

研究共建跨域调解仲裁平台

澳门政法报 2025年05月19日

  本报讯 (记者 晓阳)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消费者委员会(下称澳门消委会)与葡萄牙消费者总局于5月13日至14日进行为期两天的交流活动,双方就深化合作,以及推动澳门消委会与里斯本消费争议仲裁中心建立跨域调解及仲裁机制,并成为中葡跨域调解及仲裁之转办平台等合作取得初步共识。

  澳门消委会主席梁碧珊、副主席欧永棠、消费权益保护厅厅长余琴、消费活动投诉及监察处处长黄枝昌,以及葡萄牙消费者总局局长Carla Barata与消费者传播部门主管Sónia Passos出席在澳门召开的工作会议。

  会上,澳门消委会与葡萄牙消费者总局检视双方近年合作成果,并就促进双方消费维权工作与共同面对的消费议题进行深入探讨与交流,双方认同加强沟通和信息共享及转载,加深澳葡居民对两地消保机制的认识,以保障两地居民的消费权益,促进互动消费的信心。

  研开拓跨域视像服务合作机制

  会后,在葡萄牙消费者总局的协调下,澳门消委会、葡萄牙消费者总局与里斯本消费争议仲裁中心举行在线会议,探讨建立澳葡消费争议跨域视像调解及仲裁的合作机制,以及指定由澳门消委会作为中国与葡萄牙消费争议的调解及仲裁转办平台之合作意向,会上已达成初步共识。

  澳门消委会主席梁碧珊乐见其成,并表示配合澳门世界旅游休闲中心的发展定位,澳门消委会持续完善与开拓消费争议跨域调解及仲裁服务的质量,以提升旅客来澳消费信心,期望与葡萄牙消费者总局协作下,能够进一步发挥澳门消委会服务中葡消费者组织的平台功能。

  吸收欧洲经验提升工作质量

  在次日举行的经验分享会中,由葡萄牙消费者总局介绍该局在开展校园消费者教育、广告监管,以及一般消费争议的替代性解决方法体系的实际操作及经验,澳门消委会人员踊跃提问,藉此吸收欧洲国家相关的经验,以提升澳门消费维权工作的质量。

  发挥中葡消费维权桥梁角色

  澳葡消费者组织自2013年签署合作协议,在消费者保护培训、信息交换及消费争议处理等方面持续合作。

  澳门消委会表示,是次交流为未来的跨域消费维权合作建立稳健的基础,期望透过与葡萄牙消费者总局等机构深化合作,积极发挥澳门消委会在中葡消费维权领域的桥梁角色,进一步扩大作为中国与葡语国家消费者组织之间的投诉转办平台功能,促进中葡消费维权网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