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选委就任宣誓安排公布

8月12日起领取就任宣誓声明书
澳门政法报 2024年07月22日

  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举行会议。

  本报讯(记者 大林)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15日发布告示,公布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就任宣誓的安排,包括8月12日起可领取《就任宣誓声明书》,经选委会委员签署后须于8月19日至24日期间向选管会提交。

  经修改的《就职宣誓法》于今年5月底生效,当中规定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须于接受职务时以签署声明方式宣誓,为此须提交由其签署的载有该法律附件所列相关誓词的声明书。此外,选委会委员的宣誓时间由选管会主席订定。

  选管会表示,已根据《就职宣誓法》规定制作了相关的《就任宣誓声明书》,并于8月12日,即8月11日选委会委员选举翌日开始在公共行政大楼选举事务接待柜提供,400名选委会委员或其指定代表亲临领取。

  选管会指出,选委会委员必须按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上的签名式样签署《就任宣誓声明书》,之后于8月19日至24日期间,由本人亲往选举事务接待柜台(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楼地库一楼),向选管会提交经签署后的声明书。

  根据《就职宣誓法》规定,拒绝宣誓者即丧失就任资格,且不得安排重新宣誓。同时,签署经篡改相关誓词的声明书,尤其是改动或歪曲该项誓词的字句,亦视为拒绝宣誓。

  此外,昨日出版的《特区公报》刊登第116/2024号行政长官批示,任命行政长官选委会委员选举和行政长官选举的总核算委员会成员。委员会由 5人组成,其中委员会主席由主任检察官郭健雄担任,成员包括主任检察官张国治、行政公职局副局长冯若丁、统计暨普查局副局长黎嘉骏、行政公职局选举技术辅助处处长张锡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