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海轩)已获立法会大会细则性通过《修改〈民事登记法典〉》法案,由7月1日起正式生效。法案主要亮点是加强民事登记局与医院及公共部门之间的数据互联,从而推动出生登记、死亡登记及结婚申请的电子化。
法案主要内容包括:出生登记及死亡登记全程电子化;结婚申请电子化,赋权公证员主持婚礼;扩大登记局受理两愿离婚的范围。
法务局副局长卢瑞祥称,修法是配合政府的电子政务发展,在赋权公证员主持婚礼方面,政府经听取社会的意见及参考邻近地方的做法,引入私人公证员主持结婚仪式的制度。未来除了公共公证员,居民亦可选择由私人公证员在澳门任何地方结婚,具体结婚仪式的举行地点及时间由居民及公证员协调。居民民只须在结婚申请时,提供私人公证员的姓名、结婚地点和时间。他表示,现时在职的私人公证员有 80多人,当局已向他们发出相关指引。
他指出,私人公证员制度实行至今30多年,私人公证员具丰富的公证经验,强调结婚申请经民事登记局审批把关,相信不会因此而出现假结婚的情况。另外,虽然现时主持结婚仪式没有收费要求,但不妨碍私人公证员就此收取律师费用,当局已致函律师公会,希望公会就主持结婚仪式发出指导性收费;登记暨公证委员会已把公证员协助市民缔结婚姻相关指引的会议决议寄予本澳84名私人公证员。
民事登记局登记官王玉梅表示,原则上可以在民事登记局以外的任何地点举行结婚仪式,但相关地点须在澳门范围以内,一般居民可于酒店、酒楼宴客同时由私人公证员主持结婚仪式,且地点须符合公共秩序及不违反善良风俗,例如新人希望在马路上举行结婚仪式,但有关的主持行为会因违反《道路交通法》而不容许。其并提到,政府将于8月推出“结婚一件事”服务,届时市民可透过“一户通”接开展结婚申请及签署婚前协议,减省亲临民事登记局提交文件及申请的时间。
此外,新法生效后,将取消出生简报(俗称“白咭”)。王玉梅称,局方与医院会通过互联取得出生通知书资料,市民按通知的日期,到登记局办理并领取首份免费的出生证明。当局亦会取消俗称“落葬纸的死亡简报,医院发出纸本死亡证明书予家属,相关资料亦互联至登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