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桂英)《内地与澳门关于互认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协议》(简称“驾照互认”)自2023年5月16日生效以来,已满一年。根据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数据,截至本月15日,超过42,320名澳门永久性居民已在内地免试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根据交通事务局数据,自驾照互认实施以来,超过4,600名持合资格内地机动车驾驶证的澳门居民办理了免试换领澳门轻型汽车驾驶执照。
根据驾照互认协议,持有效轻型汽车(B类)或以上准驾车型澳门驾驶执照或特别驾驶许可证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年龄在18周岁以上,符合内地初次申领驾驶证年龄、身体条件,并且无申请驾驶证的限制情形,可前往内地申请免试换领对应的小型汽车(C1)或小型自动挡汽车(C2)类别的内地机动车驾驶证。而持有效内地小型汽车(C1)或小型自动挡汽车(C2)或以上准驾车型纸质驾驶证之合法入境及逗留人士,在入境澳门14日内直接在澳门特别行政区驾驶轻型汽车(B类或B类限制只可驾驶自动变速箱之驾驶类别);如入境超过14日需继续在澳门驾驶,则必须带同有效之内地机动车纸质驾驶证正本及有效逗留澳门之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前往治安警察局交通厅办理有关登记,交通厅将发出登记凭单,有效期为一年,在驾驶期间需携带纸质内地驾驶证及登记凭单。
另外,持有效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及有效的内地机动车正式驾驶证(非处于实习期)之澳门居民,在符合其他申请要件的情况下,亦可申请免试换领澳门驾驶执照。
为便捷市民获悉申请的基本信息和内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信息,交通事务局设立“驾照互认”专页,提供和转载有关信息,详情可浏览https://www.dsat.gov.mo/cn-mo-drivinglicen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