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V形地适用澳门法律基本规范法案细则性通过。
本报讯(记者 桂英)立法会全体大会21日细则性讨论并表决通过《订定在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的基本规范》法案。根据法案,澳门以租赁方式取得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V形地”使用权,租赁期限自移交管辖日起至2049年12月19日止,具体移交管辖日期由国务院确定,将透过行政长官公告公布。“V形地”移交澳门的使用期内适用澳门法律。法案将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轻轨东线北段建造工程涉及一块属于珠海市行政区域的V形不规则地块,经特区政府请求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本澳以租赁方式对该地块实施管辖后,有关提案于去年12月29日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澳门特区对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实施管辖的决定,特区政府制定《订定在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的基本规范》法案。
法案经立法会第一常设委员会完成讨论并签署意见书后,在21日举行的立法会大会上进行细则性讨论及表决。会上,一常会主席李静仪总结法案审议工作时表示,委员会曾关注相关陆地和海域的面积以及具体使用和管理情况。对此,提案人、即政府解释称,有关陆地和海域总面积大约3,700平方米,具体的面积及坐标目前珠澳双方仍在商讨,待完成商讨后会上呈国务院确定,最后透过行政长官批示公布地籍图划定的范围。
至于“V形地”用途方面,李静仪指,提案人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实施管辖的决定,已经明确相关陆地和海域是用于澳门轻轨东线项目建设,使用期限内不得变更用途,因而将不会建设商业、住宅或旅游娱乐项目。不过,考虑到轻轨东线主要走地底,委员会关注地面或海面能否开展海岸线优化及整治,包括用作绿化和休憩区问题,提案人表示需要与内地有权限部门再进一步研究和商讨。
在讨论法案期间,议员梁孙旭关注“V形地”使用问题,建议通过建设轻轨完善北区尤其关闸整体交通系统配置,令轻轨与其他交通无缝衔接,希望政府提前与相关部门做好规划。另一议员林宇滔亦希望政府用好用足该地块,并关注关闸交通整治及轻轨会否连通至青茂口岸等问题。
列席会议的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响应时重申,该地块目的是用于澳门轻轨东线项目的建设,在相关期限不得变更用途。由于轻轨走地底,政府已在委员会明确指出,东线地上不会兴建建筑物,但政府会透过与珠海方面沟通于地面或海面开展适当绿化工作,不会让地面“沙尘滚滚”,并在条件许可下考虑作适当的交通道路设施。
议员高天赐关注法案为何不在明确该地块的具体面积和坐标后才制定。张永春解释,该法案为土地正式移交所作出的法制性准备功夫,虽然法案建议公布翌日起生效,但不代表实时移交管辖,正式移交管辖日期会载于《公报》的行政长官公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