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彩信贷法拟8月起生效。
本报讯(记者 海轩)立法会第二常设委员会完成讨论《娱乐场幸运博彩信贷法律制度》法案,并于4月5日签署意见书,争取本月中提交立法会大会作细则性审议和表决。
委员会主席陈泽武会后表示,法案的立法原意是为推动经营娱乐场幸运博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完善行业监管,以及预防博彩业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特区政府已开展了一系列与博彩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之修订工作,如修改《娱乐场幸运博彩经营业务制度》、制定《娱乐场幸运博彩经营业务制度》,同步开展《娱乐场博彩或投注信贷法律制度》的修订工作,使有关制度能与上述法律所订定的政策及规范相适应,有利于各制度之间的协调和配合,为此重新草拟了《娱乐场幸运博彩信贷法律制度》法案。该法案旨在订定规范娱乐场幸运博彩范围内的信贷业务,主要包括可从事信贷业务的实体与相应的权利义务,以及完善权限部门的监查与处罚制度。
法案最初文本中的信贷实体包括承批公司及透过与承批公司订立合同的博彩中介,经委员会与提案人广泛讨论,最后文本删除了博彩中介作为信贷实体的情况,法案只赋予承批公司从事博彩信贷的资格。只有依法被赋予资格的承批公司具有信贷资格,其依法作出的博彩信贷业务才受本法保护。陈泽武强调,其他从事信贷业务的非法活动,由现行其他法律进行监管。
法案增加一条「终止从事信贷业务资格」的规定,不论承批公司有否不履行其受约束的任何义务,行政长官可基于重大公共利益,终止其从事信贷业务资格。提案人解释,当承批公司在经营信贷业务的过程中,如存有影响到澳特区重大公共利益的情况时,法案应赋予行政长官有自由裁量权终止承批公司从事博彩信贷业务资格的权限。
另外,基于不再允许博彩中介可自行从事博彩信贷业务,为此法案订定过渡规定,以保障该类实体已合法提供的信贷可以继续适用原有法律的规定,例如可继续追讨符合原法律规定提供的博彩信贷而产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