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安3月29日电(记者 夏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修订后于今年7月1日施行前,应明白什么?该做到哪些?需怎样才能做到合法并保持守法经营?如何妥善准备具体适应新修订后公司法的施行?
日前,来自京、津、沪、鲁、苏、浙、粤、渝等地诸多企业家、经理人、经营者和实业家等,相约接续来到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的上海金来邦阀门制造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基地,聚首在这里研习新修订后公司法学习讲解会上,聆听法务高级顾问王海安先生系统辅导讲授的系列公益实务课程。
王海安就新修订后公司法施行股东出资限期的理解及应对、如何适应新修订后公司法起拟或及时修正本公司章程、亟需理解新修订后公司法若干问题的简要解答、企业需要法律顾问保障的理由等,进行切实辅导和读解解答,强调应弘扬并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弘扬企业家精神”及时内容载入公司章程,指出需要及时明白和应注意做好的一些具体工作问题。
王海安还就公司法是次修订前已注册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过渡期、修订公司章程等诸多问题及应依法如期做到做好的工作,具体教导,同时提出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他结合经验总结强调企业需要并应落实法律顾问的二十条原由,指出法律顾问的责任在于使企业避免官司并帮助企业保持依法正常经营持续发展。
参加学习会的学员们和列席者、旁听者等在课后交流中表示,通过研习,深感王海安老师对修订后公司法进行的辅导学习、问题解析、研讨交流、实务备应、规避风险、全面瞻顾、勇毅前行等方面深入浅出的现实既需的辅导授课,教课内容切实、受益匪浅,适合亟需、很有必要。
大家通过学习研讨,积极探讨交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司法精神的诸多应用事宜和主动适应的相关事项等问题,表示要及时适合、适应、适用新修订后公司法,继续组织进行新修订的公司法的系统简明、精要、既需的法律教课、教学、教育,共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司法精神。
上海金来邦阀门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翁远辉先生表示:“法为治企之本,强企之基”,只有自觉守法经营才可获得全面发展。
(陈伯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