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布深合区个人行李寄递物品规定

一线免税二线不超八千元
澳门政法报 2024年01月08日 桂英

三部门发布深合区个人行李寄递物品规定。

  本报讯(记者 桂英)内地日前发布关于横琴深合区个人行李和寄递物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自深合区相关监管设施验收合格、正式封关运行之日起执行。通知规定,从深合区经「二线」进入内地时,旅客(不含非居民旅客)携带物品不超过八千元人民币,海关予以免税放行,非居民旅客继续按现行进境物品有关规定执行。

  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开发开放,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行李和寄递物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政策明确,横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设为「一线」,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之间设为「二线」。一是为推动人员进出高度便利,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免税的外,物品经「一线」免税进入合作区。二是物品经「二线」进入内地,应按规定进行监管、征税,旅客(不含非居民旅客)携带物品的免税额度不超过八千元(含八千元)人民币。三是加强监管。免税物品不得再次销售,加强对走私等行为的处理。

  与合作区现行物品税收政策相比,此次政策做出如下调整:一是从「一线」征税调整为「一线」放开,进一步便利琴澳之间人员进出,吸引澳门居民就业创业,促进合作区人才集聚。二是增加旅客携带物品的免税额度。在居民旅客进境物品五千元免税限额基础上,增加一定数量免税额度,明确旅客(不含非居民旅客)经「二线」进入内地时,携带物品的免税额度不超过八千元(含八千元)人民币,进一步支持合作区发展。

  另外,内地公布深合区货物进出口税收政策通知,经澳门与横琴之间的「一线」进入深合区的货物,政策明确除规定物品外,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而深合区内主体进口的货物,除特定情形外予以保税。享免税的进口主体名单将由深合区执委会与拱北海关等确定。

  经横琴与内地之间的「二线」进入内地的免税或保税货物及相关加工制成品,须按进口规定报关缴税。政策亦鼓励深合区发展加工制造业,合条件可免征进口关税。

  政策将在深合区相关监管设施验收合格、正式封关运行日起执行。而政策实施后,深合区执委会适时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定期向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报送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