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会现场。
本报讯(记者 海轩)1月5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公布关于优化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措施的通知,1月8日起,自澳门入境内地人员,如7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无需凭行前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入境。澳门新冠病毒应变协调中心随后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1月8日开始,放宽多项入境、过境防疫措施,包括由内地、港台入境本澳的人士无须出示新冠病毒检测证明。内地、港台以外国家或地区人士,入境翌日起计7天内离境前往内地,须出示48小时内采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应变协调中心1月5日下午4四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因应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五日发布《关于优化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措施的通知》,公布1月8日零时起本澳调整出入境防疫措施。社会文化司司长欧阳瑜,卫生局局长罗奕龙,教青局局长龚志明,治安警出入境管制厅长黄剑虹,旅游局传播及对外关系厅长刘凤池等出席。
应变协调中心公布,1月8日零时起放宽多项出入境防疫措施,包括恢复澳门国际机场的转机业务;取消持外国护照入境人士的特别限制措施,所有国籍人士均可在遵守其他入境条件的前提下,无须获得卫生当局事先批准而由任何地区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取消所有口岸的强制入境健康申报措施及入境后的健康管理措施。
入境人士的新冠病毒检测证明,由中国以外国家和地区入境本澳的人士,须在登机、登船来澳时出示48小时内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入境本澳人士无须出示任何新冠病毒检测证明。由内地、港台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入境本澳人士,入境翌日起计第7天内离境前往中国内地时,须出示48小时内采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珠澳口岸为采样日后48小时,其他口岸以目的地口岸的要求为准)。如1月11日由香港入境本澳的人士,由11至18日午夜12时期间离境前往内地,须出示上述核检阴性证明。1月19日零时后离境则无须出示上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