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子劲。
本报讯(记者 海轩)廉政公署早前公布第七届立法会选举的一宗贿选案,涉案组别受托人涉嫌向二百多名本澳居民提供免费旅游、餐饮以及礼品,以收集选民签名,有关注是否涉及已当选的组别。廉政专员陈子劲12月20日出席公开活动受访时表示,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暂时不方便透露更多。
至于若涉贿组别有人当选会否被取消资格,陈子劲认为要清楚区分涉嫌贿选的行为人身份及参选组别的关系,不能因某人涉嫌贿选而影响任何一个组别,两个为不同的独立个体,强调除非有明显的证据,否则不能任意把个人行为与参选组别联系,两者未必有一定的连带关系,此乃廉署的看法,亦是刑法的基本原则。
至于政府明年将修改立法会选举法,陈子劲表示,廉署在每一届立法会选举后都会总结经验,亦会向政府反映执法过程遇到的情况及提出建议。相信政府会审慎考虑各方面因素,作出修法的建议。
另外,被问及前任工务局长李灿烽曾在作供时提及时任特首,廉署会否跟进调查?廉政专员陈子劲表示,无论大案、小案,无论涉案人的身份,廉署一贯秉承有案必查的原则。
但认为暂时毋须因某个人的言论太过捕风捉影,若有需要及有必要时会默默调查。